2025年辽宁省社保政策调整涉及缴费基数、医保待遇、养老金及缓缴政策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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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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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 :大连市为8190元(上下限4914-24570元),丹东市为5480元(下限起征点);沈阳市自2025年1月1日起统一为8073元(单位4844元,个人96.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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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大连市、沈阳市均统一为8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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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个人缴费标准: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年400元,成年居民每年460元。
二、医保待遇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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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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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 :沈阳市取消起付标准,直接按医保比例结算;其他城市如鞍山将三甲医院起付线从900元降至7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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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新增慢性肾衰竭等12类病种,跨省结算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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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 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产前检查补贴从定额300元调整为按60%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三、养老金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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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调整
- 2025年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预计再涨20元至1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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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新增3年缓缴期免滞纳金,重点城市补贴最高年达8000元。
四、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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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适用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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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期限 :最长不超过12个月(灵活就业人员),单位最长6个月,期间免滞纳金且不影响社保权益。
五、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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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从8%上调至8.6%(以沈阳为例);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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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方式 :推行"线上+线下"双渠道缴费,按时缴费者可享10%补贴。
以上政策综合自辽宁省人社厅、医保局及沈阳市相关部门的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