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退休金上调通知:调整幅度为4.5%,7月1日起执行!
2025年,辽宁省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了上调,调整幅度为4.5%,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此次调整旨在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养老金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此次退休金调整的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方法和标准
-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 挂钩调整:
-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4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 倾斜调整:
- 对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 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根据地区类别,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至10元。
三、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
此次退休金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按照原渠道按时足额发放。
四、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
为方便广大退休人员及时了解政策,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并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通过此次退休金调整,辽宁省将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确保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也提醒广大退休人员及时关注相关政策信息,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