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单位主要包括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一、内设机构(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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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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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司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筹生态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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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理司
管理全国森林资源,包括木材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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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管理司
负责草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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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管理司
监管全国湿地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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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化防治司
推进荒漠化治理与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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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保护司
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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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管理司
管理自然保护地规划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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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司
负责行业改革与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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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
管理国有林场及种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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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局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林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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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司
负责行业规划与财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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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司
推动林业科技研发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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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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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司
管理行业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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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分别负责党务及离退休人员管理。
二、派出机构(15个)
跨地区设立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负责具体区域监督工作。
三、直属事业单位(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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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负责林业信息化建设与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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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
承担林政案件稽查与林权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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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审计中心
负责财务核算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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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中心
负责政策宣传与文化出版。
注 :不同来源对机构数量和名称存在差异,可能与机构改革或职能调整有关,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