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草局)下设多个部门,主要包括生态保护修复司、森林资源管理司、野生动植物保护司等核心机构,负责林业、草原、湿地及荒漠化防治等领域的政策制定与资源管理。
- 生态保护修复司:统筹全国生态修复工程,推动国土绿化,并承担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 森林资源管理司:监管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制定森林可持续经营政策,包括木材行业管理。
- 野生动植物保护司:管理自然保护区及濒危物种保护,同时履行国际公约履约职责。
- 荒漠化防治司:主导防沙治沙工作,协调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相关事务。
- 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负责国有林场改革及林木种苗质量监管,保障林业生产基础。
规划财务、科技研发、国际合作等部门协同支撑全局工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如需了解更详细的职能划分,可参考官方公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