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征兵待遇政策全面覆盖入伍保障、经济补助、家庭优待及退役安置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入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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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政策
大学生士兵在士官选拔、军校考录、技术岗位安排等方面享有优先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以上毕业生可参照大学毕业生落实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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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毕业
专科生入伍后提前组织考试,合格者可提前毕业并注册学历;本科生提前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同样可提前毕业。
二、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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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补偿/助学**代偿
本专科生每年最高1.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最高1.6万元,用于补偿在校学费或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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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奖励金
专科生不低于1万元,本科生不低于1.2万元,硕士研究生不低于1.5万元,博士不低于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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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津贴
两年义务兵津贴总计2.52万元,班长每年增加3360元,副班长每年增加2400元。
三、家庭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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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金
按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的70%发放,高于消费水平则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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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义务兵服役期间由批准入伍地统一购买医疗补充保险。
四、退役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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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升学
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保留原学籍或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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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持
退役士兵可享受自主就业补助(每年约4500元)、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地方优待金(两年总计约2.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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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提干机会
优秀士兵可报考军校、保送军校或直接提干。
五、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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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义务兵第一年约1000元,第二年约1100元,两年总计2.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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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助 :退役后每年约6000元,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
注 :以上政策以安徽省最新征兵公告为准,建议咨询当地兵役机关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