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历史资料,上海的郊区县在1958年前属于江苏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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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归属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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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1949年:上海地区(包括上海、嘉定、宝山、松江等10县)长期隶属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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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的嘉定、宝山、上海(今闵行)、松江、金山、川沙、南汇、奉贤、青浦、崇明等10县划入上海市,成为其郊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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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归后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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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前的上海仅包含市区(如黄浦、徐汇等)和嘉定、宝山等县的部分区域,郊区县未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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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调整后,上海辖区扩大至5910平方公里,形成现行政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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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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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上海曾短暂脱离江苏省,成立“上海特别市”,但1930年恢复为上海市区,仍属江苏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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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上海的“上海县”是江苏省下辖的一个县,1928年后更名为“上海特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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