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具体措施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核心方面,结合权威实践案例进行阐述:
一、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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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统筹协调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责任,实行“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排查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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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案制与督办 :对重大疑难矛盾实行领导包案,建立月度对账督办制度,确保化解销号。
二、源头预防与动态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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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排查 :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权属等易发领域,结合春耕、人员流动等时段开展专项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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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管控 :对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留守群体等重点人群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动态监控机制。
三、多元化解与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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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调机制 :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平安法治办等多部门联合调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场”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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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队伍建设 :建立三级调解网络(乡、村、组),加强调解员专业培训,提升调解成功率。
四、法治宣传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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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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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结合电信诈骗、欠薪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项宣传,提高群众风险防范能力。
五、跟踪回访与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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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调查 :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及时排查矛盾反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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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 :建立矛盾纠纷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统计分析,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需坚持“预防为主、多元化解、法治护航”原则,通过组织协调、源头治理、资源整合、法治宣传和长效管理,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