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龄10年是否必须连续? 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需在同一用人单位“不间断”工作满10年才符合条件,但存在例外情形:医疗期、企业合并/分立、非本人原因的工作调动等特殊情况下,工龄可连续计算。部分地区(如深圳)对短期中断(6个月内)有特殊规定,需结合具体法规判断。
-
“连续”的核心定义
根据《劳动合同法》,连续工龄要求劳动关系无中断。例如,劳动者离职后重新入职,即使累计满10年,也不符合“连续”标准。但医疗期、产假等法定中断不影响连续性,因这些情形属于劳动关系存续状态。 -
企业变动中的例外
若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或名称变更,原工龄合并计算。例如,员工因企业被兼并“被动”转移劳动关系,此前8年工龄与新单位2年工龄合并后,即视为连续满10年。非劳动者原因的工作安排(如集团内调动)同样适用。 -
地方性特殊规定
部分地区对短期中断有宽松解释。如深圳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6个月内重新订立且非因劳动者过错,原工龄连续计算。需注意,此类规定仅限特定区域。 -
规避行为的认定
企业通过“工龄清零”(如强迫辞职后重签合同)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工龄仍应连续计算。法律明确禁止此类违反诚信原则的操作。
总结:连续工龄10年原则上需“无间断”,但法律对特殊情形和保护劳动者权益有细化规定。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具体事实、地区法规及司法判例综合判断,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