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龄的最新认定政策依据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21〕5号),该文件明确了工龄认定的计算规则、转移接续条件及特殊情形处理方式,重点强调跨地区就业的工龄累计、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间的工龄衔接,并取消户籍限制,简化了认定流程。
一、工龄认定的核心规则
- 累计计算原则:跨省就业的职工,其在不同地区的参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经历,未实际缴费的时段可按规定视同缴费年限。
二、转移接续关键政策
- 取消户籍门槛:非户籍地参保满10年即可在当地办理退休,工龄不受户籍限制。
- 重复缴费处理:重复参保时段仅保留一个账户,其他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三、特殊情形处理
- 退役军人安置:军龄直接计入连续工龄,与地方社保无缝衔接。
- 离职再就业:中断期间若未参保,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方可计入工龄。
四、简化申请材料
仅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基础证明,不再要求原单位盖章,通过全国社保服务平台可线上办理。
提示:工龄直接影响养老金待遇,建议及时核对个人缴费记录,跨省流动就业时主动办理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