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江西事业单位职工享有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可各休10天,且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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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江西省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育儿假覆盖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生育夫妻,包括事业单位职工。假期按自然年计算,未休天数不跨年累计。 -
休假条件与执行细则
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由单位审核批准。假期可与产假、护理假等叠加使用,但需提前与单位协商安排,确保工作衔接。 -
权益保障与注意事项
休假期间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与正常工作期间一致。若单位拒绝执行,职工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江西事业单位育儿假政策切实减轻职工育儿负担,建议提前规划休假时间并留存相关证明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