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工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根据生育情况、缴费基数及政策调整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一、基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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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正常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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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98天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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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月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如90天产假对应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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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 增加15天津贴,总天数可达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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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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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 3个月以内流产:1个月津贴;3-7个月流产:42天津贴;7个月以上流产:98天津贴。
二、政策调整
2025年新政策取消30天晚育津贴,增加60天生育津贴,部分家庭最高可领取近1.5万元。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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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家庭 :基础生育津贴+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15000+300+700=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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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家庭 :基础补助+奖励(如二孩剖宫产额外奖励)=1.5万元+0.5万元=2万元。
三、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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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300元(9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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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700元(9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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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失业女职工可领2400元(顺产)、4000元(难产或多胞胎)。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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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连续缴费满1年且生育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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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 :单位发放工资低于计发标准的,差额由单位补足。
以上信息综合自江西省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