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育儿假规定明确: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可各休10天育儿假,且假期按累计工作日计算,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适用条件:合法生育(含一孩、二孩及2021年5月31日后三孩)的夫妻,子女0-3周岁期间均可享受。无论生育几个孩子,育儿假不叠加,每对夫妻每年各10天。
-
休假方式:10天为累计工作日,可灵活拆分使用。例如,子女0-1周岁期间未休完的假期,不可结转至下一年度。
-
权益保障:育儿假期间工资、奖金及福利与正常工作时相同,用人单位不得以休假为由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
特殊情形: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入当前子女数;依法收养的子女也不影响育儿假权益。
合理规划育儿假,既能平衡工作与家庭,也能为孩子成长提供更多陪伴。建议提前与单位沟通休假安排,确保权益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