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涵盖不同类型审计的监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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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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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公共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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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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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及国有资本控股的金融机构、企业及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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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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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内部财务活动(如采购、销售信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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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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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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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如专项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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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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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审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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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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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捐赠资金等受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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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审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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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援助、**项目及经批准的财政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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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属于审计范围的其他单位(如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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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审计对象以政府及公共资金为核心,同时覆盖企业、领导干部及各类专项事务,确保财经活动合法合规、资源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