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部门是依法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独立监督的政府机构,其核心职能是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具体如下:
-
职能定位
国家审计由国务院设立的审计机关(如审计署)及财政、税务等专业机构实施,属于行政监督中的专业监督,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执行审计决定。
-
监督范围
-
公共资金 :包括政府预算收支、社会保障基金、国际援助等。
-
国有资产 :监督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
领导干部责任 :审查其履行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生态保护责任情况。
-
-
工作目标
确保财政资金真实、合法、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通过检查账目、分析财务数据等手段,发现并纠正财政消费中的问题。
-
独立性保障
审计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社会团体或个人干涉,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机关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依法实施监督,其决定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