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措施如下:
一、基本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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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无效 :所有通过虚假手段获取的中标均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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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若行为构成犯罪(如伪造资质、诈骗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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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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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标项目金额的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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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责任人员:单位罚款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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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 :若存在非法收益,需予以追缴。
三、情节严重时的附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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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投标资格 :1-3年内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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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 :3年内再次实施上述行为或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执照。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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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中标的单位,罚款金额按合同金额的0.5%-1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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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或造成3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属于加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