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会计准则是什么?
村民委员会会计准则主要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这些制度规范了村民委员会的会计工作,确保了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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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即村集体经济组织。
- 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也执行这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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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要求:
-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 采用借贷记账法,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
-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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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分类:
-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
-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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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 应收款项要积极催收,无法收回的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
- 销售业务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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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公开:
-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要接受财政部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 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重大经济事项等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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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服务:
- 村级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代理服务机构进行会计核算。
- 委托协议中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代理服务范围等事项。
这些会计准则和制度确保了村民委员会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