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老赖的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具体包括以下五类情形:
-
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如收入稳定、财产充足),但故意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规避执行行为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隐匿或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拒绝或虚假申报财产情况,妨碍法院执行工作。
-
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法院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
-
其他法定情形
包括违反限制消费令等法律规定的其他行为。
补充说明 :
-
欠款金额与是否被列为老赖无直接关联,重点在于行为性质。
-
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被执行人仍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
-
老赖的信用惩戒措施涵盖高消费限制(如飞机、高铁二等座、高档房产购买等)及职业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