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才政策3.0版实施细则
吉林省人才政策3.0版在前两版的基础上,继续突出“创新”和“升级”两大主题,从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强化人才生活服务保障、贡献待遇激励及管理机制改革,支持用人主体引才育才,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等6个方面出台30余项具体措施。
一、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
- 完善人才分类定级层次:将人才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省域拔尖人才(D类)和青年后备型人才(E类)五类。
- 制定企业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将人才在企业担任的职务层级、薪酬水平以及所在企业的规模、纳税额度等作为主要评价内容。
- 完善人才分类定级管理机制:建立人才分类网络申报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人才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二、强化人才生活服务保障
- 人才落户零门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落户城镇不受购房、就业、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限制。
- 优化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机制:对全职引进的A-E类高精尖缺人才,省财政分别给予300万、150万、70万、35万和15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拨付)。
- 建立人才安居保障机制:支持建设人才社区、人才公寓等,为各类人才提供免费入住服务或发放租房补贴。
- 统筹安置引进人才配偶:对D类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全职引进人才配偶,各地可根据其配偶意愿和原单位性质从优妥善安置工作。
- 完善人才子女入学机制: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人才本人意愿,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就读。
三、强化人才贡献待遇激励
- 拓展“吉享卡”“吉健卡”服务范围:将青年人才较为集中的C、D类人才纳入“吉享卡”发放范围。
- 提高安家补贴标准:不同类别人才将获得15万~30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贴,相较2.0版有不小的提升。
- 提高子女入学补助标准:当地财政按每名人才子女最高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接收学校就学补助。
四、强化人才管理机制改革
- 放活人才评价管理机制与编制管理政策:拓展人才事业发展空间,强化技能人才学历待遇保障,优化人才岗位管理机制。
- 赋予园区、企业自主职称评审权:支持用人单位柔性引才,对于引进的高层人才组建的创新平台及团队,由省财政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
五、支持用人主体引才育才
- 建立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特殊通道机制:实施“吉人回乡”创业就业合作工程等。
- 实施“吉人回乡”创业就业合作工程:鼓励在外吉林籍人才回乡创业就业。
六、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
- 加强成果转化薪酬激励: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带科技成果离岗创业。
- 提出多项政策措施:在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创业以及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提出多项政策措施。
吉林省人才政策3.0版通过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强化人才生活服务保障、贡献待遇激励及管理机制改革等措施,为各类人才在吉林省创新创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更加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