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关于标书出错后是否可以重新制作,需根据错误性质和招标文件要求综合判断,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可修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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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实质性错误
若错误源于疏忽(如计算失误、文字表述问题)且未影响中标结果或合同履行,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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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澄清或补正 :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说明或补遗文件,经招标方认可后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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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澄清 :在开标现场提出问题,招标方需当场答复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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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错误
若招标文件存在非实质性错误(如格式不规范、内容遗漏),可要求招标方在开标前补发正确文件,或通过澄清、补正后继续评标。
二、需重新招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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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错误
若错误导致中标结果不公、合同无法履行或违反招标文件核心条款(如资质要求、报价标准),需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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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说明并整改 :投标人需书面说明错误原因及解决方案,招标方可要求其整改后重新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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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招标 :招标方可依法重新组织评标,或要求原中标人按招标文件承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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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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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规范 :标书修改需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手写修改无效,必须重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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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开标前发现错误需在15天内提出,超时可能影响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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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 :处理错误时需遵循《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避免因不当操作引发纠纷。
建议投标人在制作标书前仔细校对,遇到疑问及时与招标方沟通,以降低废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