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从小学开始,涵盖小学6年和初中3年,是国家统一实施的强制性、免费性基础教育阶段。 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入学,条件特殊地区可延至7周岁,家长需依法保障子女完成9年学业,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
学制与阶段划分
义务教育采用“六三制”为主(小学6年+初中3年),部分地区试行“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初等教育(小学)是义务教育的第一阶段,完成后进入初级中等教育(初中),两者共同构成完整的9年体系。 -
法律强制性与免费性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必须接受教育,国家免除学费、杂费并提供“两免一补”政策(免学杂费、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就学。 -
家长与社会的责任
父母或监护人需按时送子女入学,否则可能面临批评教育或司法强制。用人单位禁止招用适龄童工,社会组织若招收儿童进行专业训练(如文艺、体育),须保障其同步接受义务教育。 -
特殊情况的灵活处理
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或休学的,需经政府批准;残疾儿童可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随班就读,确保教育机会平等。 -
教育质量与资源均衡
国家通过经费保障、师资调配和督导制度缩小城乡差距,严禁设立重点校/班,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化,保障所有学生获得优质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基石,从小学到初中全程覆盖,既培养基础能力,也为后续升学或职业发展奠定基础。家长和社会需共同维护这一制度,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地域或经济原因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