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是否赔偿营养费需结合医疗机构意见和伤情严重程度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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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不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轻微伤(未达轻伤标准)通常不支持营养费赔偿。若医疗机构未建议加强营养,或伤情显著轻微(如仅需常规治疗),一般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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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建议或伤情较重时赔偿
若医疗机构明确建议加强营养以促进康复,或伤情较重影响正常饮食,可主张营养费。赔偿期限至伤情基本痊愈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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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与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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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因素 :包括伤残情况、当地生活水平、康复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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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要求 :营养费必须与侵权行为直接相关,且为弥补身体机能下降的必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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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可能获支持
若因轻微伤导致长期精神痛苦或生活不便,可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申请精神损害赔偿,但需满足“严重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
总结 :轻微伤营养费赔偿需以医疗机构意见和伤情评估为前提,通常不支持,但存在例外情况。建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争议时,提供医疗记录和营养建议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