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车挂靠经营是否违法,需结合具体法规和地方政策判断。关键结论:现行国家层面未明确禁止巡游出租车挂靠经营,但部分省份(如山东、广东)通过地方性法规严禁此类模式,且挂靠关系可能导致权责不清、风险转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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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义与现状
挂靠经营指个人出资购车后,以具备资质的公司名义运营并支付管理费。交通运输部2016年复函明确,道路客运领域的挂靠需由被挂靠企业承担法律责任,但巡游出租车未被直接纳入禁止范围。实践中,多数地区默许挂靠存在,但要求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
地方性差异
山东、汕头等地明文禁止出租车挂靠经营,违者面临罚款或吊销许可。例如《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将挂靠列为违法行为,而《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条例》明确要求“公司化或承包经营”,禁止通过挂靠转嫁风险。 -
风险与争议
挂靠模式下,企业可能规避风险却收取高额费用,导致司机权益受损。法院判例显示,若发生事故,被挂靠企业常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实际执行中权责划分仍存争议。 -
行业改革趋势
近年多地推行经营权确权改革,鼓励“两权合一”(车辆产权与经营权归属车主),逐步替代挂靠模式。例如淄博市要求车主与企业建立合作经营关系,明确权责对等。
提示:司机或企业选择挂靠经营前,务必核查当地法规,避免因政策差异面临法律风险。建议优先选择权责明晰的合作模式,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