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人员不能重复享受残疾人补贴,因为现有政策规定特困供养已包含基本生活保障,与残疾人补贴属于不同救助体系。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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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根据多地民政部门明确答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本身已涵盖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残疾人的基本保障。若同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会导致福利叠加,因此政策规定二者不可兼得。 -
特困供养的覆盖范围
特困供养针对的是无经济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抚养人无能力的群体(如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其标准通常高于普通低保或残疾人补贴,旨在提供更全面的生活托底保障。 -
例外情况
部分地区可能针对特困供养中的残疾人提供额外护理服务或专项补助,但这类福利不属于全国统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范畴,需以地方具体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