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监督体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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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监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和自我约束的重要方式。包括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纪律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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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督: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的监督,包括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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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作为依法开展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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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监督:包括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通过司法程序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惩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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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监督:包括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社会力量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确保权力为人民服务。
这些监督体系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网络,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