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失信被执行人能否评职称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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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若为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 将不予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且考核等次不得评为称职(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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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
离职后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仍可能影响其职称晋升 ,但具体规定需结合单位内部管理细则。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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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
失信行为不会直接导致失去中级会计师等职称的报名资格,但 会影响职称评价诚信档案 ,可能导致评审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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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
严重失信行为可能被纳入职称评审黑名单, 直接导致评审失败 。例如,中级会计师需满足工作年限要求,若因失信行为影响评价,可能无法满足“与职相称”原则。
三、其他相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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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表彰 :失信被执行人 不得参评各类荣誉表彰 ,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可能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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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发展 :除职称外,还可能影响晋升机会,尤其是公职人员可能面临党纪政纪处分。
四、法律依据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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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将失信行为与职称评审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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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失信人员应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主动修复信用记录,避免对职业发展造成长期影响。
失信被执行人能否评职称需结合职业类型、失信严重程度及单位具体规定综合判断,建议及时采取措施改善信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