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机制及绩效管理五个核心环节,具体如下:
一、总则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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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以《预算法》《社会保险法》等为依据,确保预算管理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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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包括完整性、专用性、独立性、平衡性及科学性,保障基金安全与可持续性。
二、预算编制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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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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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结合经济、政策、参保人数等因素预测收支,遵循科学、民主、透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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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收入、支出、结余三部分,覆盖企业养老、医疗、失业等全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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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由社保机构编制草案,提交同级政府审批,并纳入财政统一预算体系。
三、预算执行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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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原则 :坚持及时、准确、高效,动态监控收入、支出及结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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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遇政策或经济变化需调整时,按法定程序办理。
四、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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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链条 :覆盖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全流程,将收入、支出、结余纳入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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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主体 :中央统一制度,省级制定目标并分解,统筹地区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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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结合政策目标,采用定量与定性结合方式,涵盖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维度。
五、地方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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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案例 :明确财政部门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及决算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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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案例 :建立省级统筹调剂金,市、县分级负责基金征缴与待遇支付。
以上管理办法通过制度框架与地方实践结合,确保社保基金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与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