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未达起征点时,会计分录需区分收入确认和免税处理两个环节:收入按实际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将免征的增值税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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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环节
开具普通发票或未开票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价税合计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征收率计算的税额) -
免税处理环节
月末或季末未达起征点(如月销售额≤1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
注意事项
- 若后续季度累计销售额超限,需补提增值税并调整分录;
- 免征的增值税额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计入应税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应准确区分收入与免税账务,确保税务申报与财务记录一致,避免后续调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