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制原始凭证是否需要盖公章,需根据凭证类型和用途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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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求
单位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以确认凭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公章并非所有自制凭证的强制要求,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在对外提供时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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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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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发票 :这类凭证通常需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以确保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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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条、出库单等非正式凭证 :部分情况下可能不需要盖章,但需注意其法律效力可能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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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提供时的要求
若自制原始凭证需对外提供(如报销、审计等),必须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以增强凭证的权威性。
总结 :自制原始凭证的盖章要求因凭证类型和用途而异,但签名或盖章是基本规范,公章主要用于对外正式场合。建议根据具体业务场景参照财务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