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财务工资多发需退回,否则可能面临法律纠纷。具体处理建议如下:
一、法律依据
工资多发属于不当得利,需返还。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无合法依据取得利益时,受损失方可请求返还。
二、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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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退还
优先与公司财务沟通,确认多发金额并协商退款方式(如银行转账),保留凭证以备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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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风险
若拒绝退还,公司可能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不当得利。金额较大时,可能面临失信记录或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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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工资属于疫情期间的预发工资,且未超过法定期限(如1个月),可要求全额支付;超过期限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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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退还可避免法律纠纷,维护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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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财务人员个人失误,建议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