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直接发工资的单位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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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
包括各级政府机关(如部委、厅局、街道办等),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属于财政工资统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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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这类单位(如公立学校、科研机构、卫生单位等)完全依赖财政拨款,其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均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收入透明化。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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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事业单位(如交通、文化单位)属于差额拨款,财政仅按比例拨款,其余部分由单位自行解决,因此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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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或临时工的工资通常由单位自行申请资金发放,而非财政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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