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后可以组合贷,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例如,青岛市自2023年11月6日起推出“商转组合”**业务,允许职工家庭在不结清原商业**的前提下,将其中一部分转为公积金**,形成组合贷模式。
具体条件
- **额度:商转公**额度不得超出原商业**剩余金额,且需符合公积金**的相关规定。
- 信用记录: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原商业**还款满一年以上。
- 房产要求:所购住房需具备不动产权证书,且无其他权利限制,可以设定抵押权。
- 公积金缴存:申请人需在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并符合公积金**的基本条件。
办理方式
商转组合贷分为两种模式:
- 先还后贷:申请人需先自筹资金结清商业**,再申请公积金**。
- 先贷后还:申请人以自有或他人名下房产作为抵押担保,申请公积金**,待原商业**结清后再退回保证金。
注意事项
- 公积金**与商业**的组合模式受地区政策影响,需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 组合贷中商业**部分不可再次转为公积金**。
- 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政策。
通过商转组合贷,借款人可享受公积金**的较低利率,降低月供压力,但需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和政策要求选择适合的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