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支持异地公积金**,且政策覆盖长江中游城市群及湘赣边合作城市,最高可贷60万,首付比例最低20%,但仅限新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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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城市范围
长沙异地公积金**面向《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公约》签约城市(如武汉、合肥、南昌、岳阳等)及湘赣边合作城市(如株洲、湘潭、赣州等)。省外签约城市向长沙公积金中心申请,省内城市(岳阳、株洲、湘潭)则需通过湖南省直分中心办理。 -
申请条件
-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若异地与长沙缴存时间合并计算,需连续6个月以上);
- 借款人信用良好、有还款能力,且家庭无未结清公积金**;
- 仅支持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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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与利率
- 最高额度60万,计算公式为:
(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倍数
; - 首套房5年以下利率2.6%,5年以上3.1%;二套房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 最高额度60万,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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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需先在长沙公积金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再向缴存地申请盖章,最后提交**材料(含购房合同、首付凭证等),流程与本地**基本一致。
提示: 政策可能调整,建议办理前通过官网或电话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