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拆迁补偿方案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核心内容如下:
一、补偿方式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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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按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包含房屋重置价(如砖瓦房2400元/㎡、砖砼结构房2800元/㎡等)及地上附着物等价补偿(如仓房920元/㎡、沼气池4600元/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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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调换
提供符合标准的安置房,面积不小于原房,不考虑共有人数等因素。若选择改建地段安置,政府优先安排就近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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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补助费
每户约2万元,包含宅基地、配套设施及租房费等,保障农民异地安置权益。
二、宅基地与房屋补偿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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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补偿 :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政府根据经济水平确定,确保农民居住条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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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类型标准 :草房1900元/㎡、砖瓦房2400元/㎡、砖砼结构房2800元/㎡、楼房(二层以上)3300元/㎡。
三、补偿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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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费用需经政府批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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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如青苗、设施等),安置补助费按用途支付(如集体组织安置)。
四、法律保障与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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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管理法》为基准,明确“先补偿后搬迁”原则,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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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争议可通过评估复核、专家鉴定或村民会议协商解决。
注 :具体标准因地区差异较大,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或专业机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