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永久征地补偿标准2021年以土地原用途为基础,核心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耕地前三年均产值6-10倍)、安置补助费(人均耕地产值4-6倍)及青苗附着物补偿,总和不超过30倍年产值。
一、补偿项目与计算方式
- 土地补偿费:耕地按被征前三年均产值的6-10倍计算,其他土地由省级政府参照制定。
- 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偿耕地前三年均产值的4-6倍,每公顷最高不超15倍。
-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省级政府制定标准,青苗按实际种植面积,附着物按评估或重置价。
二、特殊情形处理
- 菜地征收需额外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城市人口规模分级(3000-10000元/亩)。
- 未批先建或临时用地超期建筑不予补偿。
三、补偿分配原则
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80%需分配给失地农民;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可支付给安置单位或个人。
提示:实际补偿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建议查询最新地方标准或咨询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