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拆迁楼房赔偿政策主要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综合补偿三种方式,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补偿金额需参考房屋市场价值、装修损失和搬迁安置成本,同时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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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以现金形式直接赔付,金额通常按拆迁时周边同类房产市场评估价计算,包含房屋价值、附属设施及装修损失。例如一线城市核心地段商品房可能按每平米数万元补偿,而三四线城市或老旧小区补偿标准相对较低。 -
产权置换
提供等面积或增值面积的新房置换旧房,常见比例为“拆一还一”或额外补偿10%-30%面积。部分城市对困难家庭会放宽置换条件,如广州允许被拆迁人补差价置换更大户型。 -
综合补偿方案
结合货币与产权置换,适用于特殊项目或群体。比如上海旧改中可能出现“现金+安置房+过渡费”组合,过渡期每月发放数千元租房补贴,并优先安排学区房资格。
特别注意:
- 无证自建房可能仅获成本价补偿
- 商业用房补偿通常为住宅的1.5-3倍
- 强拆行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政策强调“先补偿后搬迁”,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或专家鉴定。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最新补偿细则,保留房产证明和谈判记录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