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核心,采取“货币补偿+安置补助”双轨模式,具体金额根据房屋结构、面积、区位及附属设施综合评估确定,且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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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项目与标准
- 房屋价值补偿:按建筑结构和面积计算,砖混结构约1800-2800元/㎡,钢混结构1300元/㎡,土木结构500元/㎡。
- 土地补偿费:根据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通常为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宅基地按区片地价的0.5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耕地年产值的4-6倍。
- 附属设施补偿:包括装修、门窗、水电设施等,协商或评估确定,例如空调移机费300元/台、太阳能热水器500元/台。
- 搬迁与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每户800-3000元,临时安置费按8-16元/㎡/月或固定月补贴(如2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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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方式
- 货币补偿:房屋评估价+10%-30%补贴(购房额外补贴)。
- 产权调换:提供安置房,面积不低于原房或人均30㎡,差价多退少补。
- 宅基地重建: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新宅基地,并获建房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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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与保障
- 签约奖励:提前签约可获150-300元/㎡奖励。
- 社保兜底: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费用由政府预存。
提示:实际补偿需结合当地最新政策,建议主动咨询征收部门或专业律师,确保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