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江油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地方政策制定,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核心方面:
一、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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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值补偿
采用市场评估或协商确定,涵盖被拆迁房屋重置价、装修价值及土地收益。计算公式为: $$ \text{补偿金额} = (\text{重置单价} \times \text{成新度}) + \text{土地收益补贴} \times \text{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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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及装修补偿
包括院落、围墙、家电移机等,按实际价值或折旧情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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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
根据搬迁距离、临时居住条件支付费用,如周转房补贴或搬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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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针对非住宅房屋,按经营状况、纳税记录等给予相应补偿。
二、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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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适用于被拆迁人选择不安置的情况,包含房屋重置价、装修费及土地收益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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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可获同等价值的安置房,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三、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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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补偿 :鼓励被拆迁人配合拆迁(如自愿迁出、放弃安置权),可获额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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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安置 :被拆迁人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新宅基地建房,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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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由江油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以政府公示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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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补偿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诉讼等途径解决。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法律文件及地方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