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市辖区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绵府规〔2024〕1号),绵阳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主要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货币化安置补偿、企业搬迁补偿及拆迁奖励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1.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 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类型(如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和土地年产值计算,补偿费为土地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为土地年产值的4至6倍。
2.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 补偿范围:包括农作物、林木及其他附着物。
- 补偿方式:按实际损失评估,给予一次性补偿。
3. 货币化安置补偿
- 补偿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给予等价货币补偿。
4. 企业搬迁补偿
- 补偿内容:包括设备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助等。
- 补偿标准:按企业实际损失评估,给予合理补偿。
5. 拆迁奖励
- 奖励条件: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
- 奖励金额:按地面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总额的3%给予奖励。
6. 人员安置
- 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可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
- 安置对象:包括被征地农民、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成员。
7. 住房安置
- 安置方式: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
- 过渡补助:在安置期间给予过渡补助费。
以上政策适用于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等市辖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具体执行以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