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结算价款结算在贷方表示企业对客户的合同负债,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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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性质
合同结算科目属于 双重性质科目 ,借方余额列示为 合同资产 ,贷方余额列示为 合同负债 。该科目用于核算同一合同下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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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方余额含义
当贷方发生余额时,表示企业 对客户的预收款项 或 未履行履约义务需支付的金额 ,即 合同负债 。例如,企业按合同进度确认收入但尚未收到款项时,需在贷方登记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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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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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结转 :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时,借记“合同结算-收入结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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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结算 :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记“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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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列示
贷方余额需根据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 合同负债 或 其他非流动负债 ,借方余额则列示为 合同资产 或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总结 :合同结算价款结算在贷方反映企业对客户的合同负债,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如收入确认、款项收付)进行明细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正确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