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结算怎么写

合同结算的撰写需明确结算范围、方式及流程,确保双方权益。以下是关键要点及模板结构:

一、核心要素

  1. 结算范围

    明确列出需结算的合同或项目,可附合同清单作为附件。

  2. 结算方式

    选择现金、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等,并注明付款阶段及时间点。例如:

    • 银行转账:分阶段支付,如预付款、进度款、尾款。
  3. 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结算条款应属于合同可自由约定的内容。

二、模板结构

  1. 基本信息

    甲方(付款方)与乙方(收款方)的名称、地址。

  2. 结算清单

    详细列出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3. 付款方式与阶段

    明确各阶段付款比例、时间节点及支付方式,例如:

    •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30%;

    • 进度款:每月15日结算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4. 争议解决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

三、注意事项

  • 安全性 :优先选择银行转账等可追溯的方式;

  • 时效性 :明确结算周期,避免长期拖欠;

  • 规范性 :参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确保条款合法有效。

通过以上结构,可确保合同结算条款清晰、可操作,降低纠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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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结算属于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具有双重性质,需根据期末余额方向判断其归类为资产或负债。​ ​新收入准则下,该科目专门核算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是建筑等行业的核心会计科目之一。 ​​双重性质判定​ ​:合同结算的期末余额方向决定其归类。借方余额反映未结算的履约义务,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方余额体现预收款项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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