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借款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借款类型(短期/长期)和是否预提利息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
一、短期借款(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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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适用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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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利息按月/季度计提,实际支付时再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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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支付已预提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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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本金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长期借款(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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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适用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长期借款)
三、其他应收款(如预付借款)
若借款为预付性质(如预付保证金),则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单位或个人
贷:银行存款
(资产类科目,反映企业应收但未收到的款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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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方向 :遵循“借方在上,贷方在下”的规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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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选择 :短期借款对应“短期借款”科目,长期借款对应“长期借款”科目,预付借款对应“其他应收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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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处理 :预提利息需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实际支付时冲减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