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给个人收到利息的会计分录需根据企业类型和利息收入性质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非金融企业向个人借款收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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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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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企业为非金融企业,收到的利息收入应计入 其他业务收入 ,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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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利息收入与借款相关(如**利息),则计入 财务费用 ,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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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 非金融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支出,若不超过同期银行**利率,可税前扣除;超过部分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金融企业向个人借款收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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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
- 金融企业将利息收入作为 营业收入 核算,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 金融企业将利息收入作为 营业收入 核算,分录为: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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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发票 :需向个人索要合法利息发票,否则企业所得税无法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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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上限 :个人借款利息支出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
以上分录需结合企业实际业务性质选择适用科目,并确保符合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