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坏账损失的会计分录需根据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分两种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已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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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直接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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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坏账时
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恢复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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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无法收回的款项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未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未计提坏账准备时,实际发生坏账需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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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坏账时
借: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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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后收回 :若已核销的坏账后续收回,需按实际金额调整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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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符合税法规定的坏账损失可在申报时扣除,需提供专项报告。
以上分录均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方法,建议结合财务政策与会计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