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不公平时,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行政救济途径
-
向行政机关申诉
若对补偿标准或分配方案有异议,可向县级以上政府或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映,要求重新审核或调整。
二、司法诉讼途径
-
起诉分配不公
-
条件 :需证明补偿款分配存在明显不公平、不合法(如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
-
程序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供证据(如分配方案、听证会记录等),由法院依法判决。
-
例外 :若争议仅涉及土地补偿费数额,且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法院不予受理。
-
三、前置程序要求
-
行政裁决前置
部分情况下,需先通过行政裁决(如听证会)提出异议,若未获解决方可起诉。
四、证据收集与保存
-
关键证据
-
收集补偿方案、公示文件、听证会记录等;
-
若涉及强拆,保存现场照片、录音等证据。
-
注意事项
-
行政救济时效一般为60日,诉讼时效为3年,需及时行动。
-
诉讼中需明确争议焦点,如补偿标准、分配程序等,避免因证据不足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