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按内容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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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记忆
以感知过的事物的具体形象为内容,保留事物的感性特征(如颜色、形状、声音等)。例如对风景、音乐或食物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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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记忆(语义记忆)
以抽象概念、公式、定理等逻辑材料为内容,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例如数学公式、哲学命题或语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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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记忆
以体验过的情感为内容,情感体验深刻且持久。即使具体事件细节遗忘,情感记忆仍能保留,如对重大事件的兴奋或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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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记忆(运动记忆)
以操作过的运动状态和动作技能为内容,是动作技能形成的基础。例如体操动作、骑自行车等技能的记忆。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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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来源对逻辑记忆的命名存在差异,部分资料将其称为“语义记忆”或“词语逻辑记忆”,但核心内容一致,均指抽象概念的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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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记忆与运动记忆在多数权威资料中可视为同一类,强调身体动作和技能的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