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悠做了挂名财务负责人,可通过收集证据、明确诉讼请求、提交起诉状等步骤起诉对方,核心在于证明自身未实际履职且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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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起诉依据与诉求
需证明自己仅是挂名财务,未参与实际工作,且因对方欺骗或隐瞒导致承担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诉求可包括撤销财务负责人身份、赔偿损失等。 -
关键证据收集
- 书面协议或沟通记录:如当初被忽悠的聊天记录、虚假承诺的书面证明。
- 履职证据:证明未实际参与财务工作的材料,如无签字权限、未接触公司账户等。
- 损失证明:如因挂名导致的法律纠纷、罚款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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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流程与执行
- 起草起诉状,列明事实、诉求及法律依据。
- 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材料,并缴纳诉讼费。
- 参与庭审,重点举证对方欺诈行为及自身无过错。
提示:此类案件需结合《公司法》及合同欺诈条款,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证据链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