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客运驾驶员的驾驶时间和作息时间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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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连续驾驶时间 :不得超过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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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连续驾驶时间 :不得超过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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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停车休息时间 :应不少于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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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 :不得超过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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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连续7日内累计驾驶时间 :不得超过44小时,期间需要有效落地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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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驾驶限制 :应避免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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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客运车辆运行时间 :凌晨2时至5时应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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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 :应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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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线路运行的客运车辆 :应保证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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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卧铺客车 :应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客运驾驶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他们的驾驶状态和精力水平达到**状态,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建议客运企业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合理安排运输计划,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