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的送检次数需根据检测类型、风险等级及企业资质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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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委托检测
- 全项目委托检验 :若企业未通过CNAS或CMA认证,需每年至少两次送外检。 - 许可带*号项目 :按申证单元每个单元每年两次执行。 - 出厂检验 :按实际生产批次确定次数,通常每批次检测。 - 型式检验(全项) :每半年一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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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监管
- 高风险企业 :监管部门可能每年检查3-4次,甚至更多。 - 普通企业 :通常每年至少1次,具体由监管部门根据风险等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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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与送检关系
- 企业可通过内部实验室自检,但自检结果需接受外部验证。若自检能力不足或监管部门要求,仍需送检。
总结 :食品生产企业的送检次数无统一标准,需结合企业资质、产品风险及监管部门要求综合确定。建议企业定期咨询当地食药监局,确保符合最新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