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用过的注射器未及时销毁的问题,需从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和监督执行三方面加强措施,具体如下:
一、完善管理制度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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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专项制度
医疗机构需制定一次性注射器使用、消毒、毁形及回收的专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完整(包括调拨、使用、销毁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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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追究
重复使用或未按规定销毁的,对医疗机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二、规范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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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前检查
确保注射器包装完好且在有效期内,破损或过期产品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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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毁形消毒
使用后需分离针头与针筒,针头直接放入防刺容器或夹弯90度以上,注射器用消毒液浸泡60分钟以上,再密封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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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存放
将处理后的医疗废物与普通垃圾严格区分,使用专用防刺容器或密封袋收集。
三、加强监督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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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与通报
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抽查,对违规行为通报批评并罚款,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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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员培训
定期开展医疗废物处理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规范操作意识。
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使用后注射器重复使用或不当处理,保障医疗安全与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