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质期的法律规制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核心制度,其核心在于通过明确生产日期、贮存条件、保质期标示规则及违法责任,确保消费者权益。关键亮点包括:保质期定义需结合贮存条件、企业自行确定但需科学依据、虚假标注或销售过期食品将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食品保质期的法律定义以《食品安全法》为基础,明确保质期为“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若贮存条件不达标(如未冷藏),即使未过期也可能失效。企业需通过试验法、文献法或参照法确定保质期,例如加速破坏性试验验证微生物风险,且改变保质期必须提供科学依据。
保质期标示需严格遵循《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生产日期按年、月、日顺序标注,形式可灵活(如“2025/05/08”或“20250508”);组合食品外包装需按最早到期单品标示保质期。进口食品若仅有**食用日期,需换算为生产日期加贴。虚假标注(如篡改日期)或使用过期原料,均属违法,处罚包括十倍赔偿、没收违法所得及吊销执照。
散装食品需在容器标明保质期,否则按《食品安全法》处罚;分装食品保质期不得长于原产品。法律还要求企业定期清理库存,确保货架期合规。例如,宁夏等地明确禁止生产日期“模糊标注”或“加贴”,违者按标签欺诈处理。
消费者应关注贮存条件与保质期匹配,发现异常可索赔;企业需动态验证保质期,避免技术偏差导致法律风险。食品安全无小事,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个环节都需严守法律红线。